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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异地购房提取应提供哪些材料 泰州异地购房提取应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更新时间:2023-09-04 15:20:47作者:未知

泰州异地购房提取应提供哪些材料 泰州异地购房提取应提供哪些材料证明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购房发票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购房所在地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满6个月的工作证明(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社保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或户籍证明;不是职工(含配偶、直系亲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提供购房后满6个月的用水、用电或用气发票;

  (4)一类银行卡;

  (5)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本文标签: 直系亲属  配偶  户籍  工作地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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