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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8时起绵阳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更新时间:2023-02-10 13:32:36作者:未知

2月10日18时起绵阳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经市生态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渐好转,环境空气质量将同步改善。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于2月10日下午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各项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01工业源减排措施

  分别执行夏季和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02扬尘源减排措施

  根据主要污染物情况执行差异化管控措施。

  以臭氧为主要污染物时,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停止道路拉毛、划线、沥青铺设等作业;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

  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时,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道路拉毛、划线、沥青铺设等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03移动源减排措施

  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限制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同时要执行货车绕行、远端分流等措施。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在18时至次日8时期间,限制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本文标签: 作业  措施  频次  道路  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