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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购房范围

更新时间:2024-02-17 12:18:04作者:未知

张家港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购房范围

  张家港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购房范围

  购房范围:张家港市辖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补贴标准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2.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本文标签: 住房  契税  个月  并在  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