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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案追踪:羁押336天获国家赔偿20万元,检方道歉

更新时间:2023-02-15 17:26:13作者:未知

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案追踪:羁押336天获国家赔偿20万元,检方道歉

“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一案有了新进展。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小蒋的祖父蒋佑华处获悉:日前,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就小蒋被无罪羁押336天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小蒋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小蒋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小蒋原是吉首二中一名初二学生。2019年5月17日,他在学校的男厕所内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后检方提起公诉。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小蒋才走出看守所,期间共被羁押336天。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书

蒋佑华在电话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对这份刑事赔偿决定并不满意,理由是因为此案小蒋的人生轨迹被改变,“孩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原本好好上学的他遭遇霸凌,又被无罪羁押336天。走出看守所后,他再也无心继续学业……这些又如何来赔偿?”

蒋佑华表示,近期他们会向湘西州检察院申请复议。

小蒋刺伤霸凌者一案曾一波三折。2020年7月,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15名学生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的第10天,吉首市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抗诉理由,小蒋的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表示,“这是用极其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一名曾数次遭受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在面对欺辱时必须保持极其充分的理性和智慧。”


事发厕所

2022年11月,在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两年多后,它的上级单位、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意味,小蒋恢复了自由之身。

2022年12月14日,蒋佑华和王艳涛向吉首市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万余元、丧失受教育权及青春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等。

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错案已经发生,这是既定的事实,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检方将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宜。“也希望小蒋的亲朋能多对他进行开导、引导。他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沉溺过去,要对生活重拾信心。”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受访者供图

编辑 何先锋 责任编辑 魏孔明

事件回顾

刺伤校园霸凌者后的1312天

红星新闻记者丨王剑强 发自湖南湘西

责编丨邓旆光编辑丨彭疆

用小蒋自己的话说,他的过往有些“多灾多难”。 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在祖父母养护下长到14岁,又在中学男厕所遭到15名学生霸凌;拳脚相加时,他用折叠刀刺伤3人;随之而来的,是11个月的羁押,以及缠身3年半的诉讼。

对少年刺伤霸凌者的行为如何进行司法评价,办案检察院和法院曾持不同的意见。当一审法院以“正当防卫”判处小蒋无罪后,检方提起了抗诉,认为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今年11月,检方承认了自身的“不当”,撤回抗诉。等待恢复无罪之身的这几年,历经司法机关的讯问、羁押、调查、庭审,少年小蒋的心里装了犹疑、愤怒和迷茫,他的人生轨迹,逐渐有别于同龄人。

案发前,小蒋是湖南吉首二中初二学生;但到17岁时,他已然辍学,步入社会,换了四五份月薪2000至5000元不等的工作。

那场校园霸凌事件,已过去了1312天。

遗憾是有的。小蒋说,若未经历这些,以他被捕前的成绩,应能考上重点高中,如今或许正在准备高考;但人生不容假设,“有不甘心也没办法,就当是生活的磨练吧。”

在看守所“察言观色”的少年

小蒋从容接过祖父蒋佑华递来的烟,顺手要了打火机点上,烟雾升腾,弥散在他未脱稚气的脸前。

他是在看守所里学会吸烟的。2019年8月7日,在刺伤3名围殴他的同学两个多月后,小蒋被吉首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羁押。



2019年8月,小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时,他不愿使用“看守所”这个名称,而是用“那个地方”来指代。那时小蒋刚满15岁,他说,他连“那个地方”的具体职能都不清楚,被戴上手铐进去时,一堆人从床铺坐起来看他,一些人身上有文身,他“心里是懵的”。

起初,小蒋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被羁押,他以为自己“待几天就出去了”,年少的他尚不知道何谓“犯罪”,但他相信自己未做错事情。被那些“资历更深”的牢友嘲笑了几个月后,小蒋不再说出那些“很快就出去”的话语。

起初,他每天想着看守所外的人和事,想着回去上学。离开学校太久,成绩要落下的。渐渐也习惯了,出不出去“全看天意”了。

他看监舍电视机播放的电影来打发时日,每天两到3部电影,每个星期循环播放一遍,一共10来部电影,看到相同内容的电影,就意味着一周又过去了。

他终日沉默寡言。“胡思乱想。也不知道在具体想什么,就是脑子很乱。”他和牢友讨论自己的案子,有人说,这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说是防卫过当。他找看守所里的法律书籍看,只从一册被翻得陈旧的《刑法》第二十条找到如下字样: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法律知识于他而言陌生且晦涩,他未能找到更具体的法律解析和可供参看的案例,来解答心中疑惑。

小蒋心想着,当15名同学在男厕所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时,他需要用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

转学后被集体排挤的少年

小蒋是湖南邵东人,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也改嫁他乡。他是7旬老人蒋佑华唯一的孙子,也是这户农村家庭的大部分希望。

在老家镇上中学念完初一后,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环境,他转学来到离家350公里外的湘西州吉首二中,仍旧从初一念起。

在校园里,其他学生聊天时都说湘西本地方言,只有小蒋操一口普通话。根据小蒋讲述,以其时任班主任石英利的观察,小蒋曾因“外地人”身份,遭到其他学生排挤、打压。

刚转学过来时,小蒋就曾被别班学生殴打过,原因仅是他趴在教学楼三楼围栏往下看,正与一名本地学生眼神对上,对方认为他“很嚣张,敢盯着老子看”,便招呼10几个学生,将小蒋逼到学校男厕所。在男厕所,等待他的是10几个人“铺天盖地的拳脚”。

挨打后,小蒋向班主任求助,但后续的处理结果,令他感觉求助师长收效甚微。打人的学生被校方通报批评,并赔偿了一些钱,但小蒋认为,这样的处理不痛不痒。石英利说,小蒋可能因此存在一些心理阴影,自此不信任老师,但也未与老师讲过他对处理结果“心里不服”。

那桩将小蒋“送”进看守所的案子,发生在小蒋初二时,由一盒价值7元钱的“红旗渠牌”香烟酿发。

一次春游时,小蒋与同班女同学交谈了几句,被同年级另一个班的学生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但价值7元的香烟,被胡某嫌弃“太差”,没有收下。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男厕所内,另一名与小蒋“性格不合”的学生孙某遇到胡某,两人谈起小蒋,都决定要打他一顿。在两人“号召”下,很快,厕所里凑到15名学生,他们都“要打小蒋”。

案件资料显示,其中多数学生与小蒋素不相识,其中有学生称,“只是想打人”或“帮朋友撑场子”

当孙某去教室要求小蒋“去厕所”时,曾经在男厕所挨过打的小蒋很清楚,去了厕所“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他拒绝了,又被威胁“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你”。

他从课桌里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衣袖内,跟在孙某等人身后去了厕所。小蒋说,折叠刀并非他自己的,孙某等人事先宣扬“要打小蒋”后,很多同学来到小蒋课桌前询问、关心,但他只是低着头未曾答话;有人从背后将一把刀丢到他桌上。

小蒋说,他把刀收了起来,是因为清楚对方准备殴打他,“如果对方动手,我就拿出来吓唬他们,让他们别打我。”

“与法律纠缠”3年半的少年

被殴打的过程很短,只持续了约一分钟。进入厕所前,小蒋还不知道,会有15个人在等他,他以为只有几个人。

根据参与围殴的学生的证词,小蒋被人围住后,先开口问了句:“你们谁先来打我?”10余人商量后,“派”出一名个子较高的陈某首先动手。小蒋被陈某勒住脖子摔在地上后,其余学生便一拥而上,对着他拳打脚踢。

“我整个人都是懵的。有人锤我的头,有人用脚踩我的脸,我眼睛都睁不开了。”混乱中,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两人;众人散开后,小蒋从地上爬起,挨着墙坐在地上,有一人从背后一掌扇来,小蒋用刀刺去。

时隔多年后,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手指受了伤,身上沾满厕所地板的污水;事发时,他不确定对方的伤势,以为“顶多是划伤了”。而根据后来的司法鉴定,3名被刺伤的学生,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系轻微伤。

此后,是少年小蒋“与法律纠缠不休”的3年半。首先是被立案调查、讯问、羁押,然后是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小蒋系“正当防卫”,判处他无罪。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桩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事件,是15人对1人的殴打,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小蒋被迫实施自卫反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7日,一审无罪判决作出的次日,被羁押了11个月的小蒋走出看守所。他还记得那是个大晴天,下午4时许,几位家人在看守所外等他。“太阳照在我身上,恍如隔世。”

但他没有兴奋太久。一个礼拜后,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州中院提出了抗诉,认为一审法院判错了,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事责任。

在抗诉书中,吉首市检察院称,案发时,小蒋并非处于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他可以向老师求助,也可以向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里,坚决不去男厕所;检方认为,小蒋提前准备折叠刀,并“被动应约”前往男厕所斗殴。

2022年12月,小蒋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谈起检方的抗诉理由时直言:“这是典型的上帝视角。用极其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一名曾数次遭受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在面对欺辱时必须保持极其充分的理性和智慧。”

王艳涛认为,分析当时一名少年的心理,无论是向老师及家长求助,抑或“坚决不去男厕所”,或许都无法消弭他彼时的恐惧,“今天或能逃过一劫,那么明天呢?小蒋对自己人身遭受威胁的恐惧,是时刻存在的。”

检方的抗诉,意味着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无法生效。走出看守所的小蒋,一直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他的压力很大。

离开学校的少年,何时对生活重拾信心

离春节尚有月余,小蒋正收拾行李,准备出门远行。这名18岁少年将前往贵州,去姑母经营的超市帮工。他已经辍学一整年,成了一名四处奔波的“打工人”。

2022年11月,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两年多后,它的上级、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1月,当地检察院撤回抗诉,小蒋恢复无罪之身

“有点不敢相信。这个案子几年,突然就没有了?”小蒋是从祖父的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的,那时他正在邵阳市,刚刚辞去最近一份物业公司的工作。“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不用再进去了?”

自从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小蒋一直担心,自己会重新被关进“那个地方”。获释以后,他曾回到镇上继续学业,但是案件对他的影响一直在持续。

小蒋说,同学们听说了他的事情,有些人当面来打听,有些人背后议论;他逐渐感觉到,一些同学对他越来越冷淡。“成绩好的学生,都不跟我玩;几名成绩差的学生愿意跟我玩,因为他们觉得无所谓。”

2020年12月25日,案件在湘西州中院二审开庭。那一天原本是上学的日子,但他只能向学校请假,坐火车来到湘西,第二次以“被告人”身份站在法庭上。

从湘西回来,他开始有了厌学情绪,“心思不在学习上了。辛辛苦苦把成绩搞好,万一又进去了呢?”他每晚失眠,白日困了便在课堂上睡觉,“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睡。”中考成绩自然不理想,随后他去了当地一所职校学会计,“不感兴趣,也不想学。”

最终决定辍学,是因为“那所职校的风气不好,很多学生拉帮结派”。在职校待了3个多月,小蒋又一次挨打了。

校方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说,去年12月,校内一名“常爱打架”的学生,误将小蒋错认成某个曾与其有过冲突的人,于是带了10余人去到小蒋所在的宿舍。尽管小蒋反复解释,但对方还是动了手。

这一次,小蒋没有选择还手,宿舍其他同学想帮忙,也被他大声喝止“你们别动手”;他说,以前还过一次手,被关了将近一年,这一次,真的不敢还手了。

最终,包括医药费在内,打人者共赔付了3000元。小蒋彻底失望了,他离开了学校,换了四五份诸如餐厅服务员、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的工作,那时他还未满18岁,做的也都是临时工,每份工作都不长久,短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

收入最高的一份工作,月薪有5000元。“10几岁的年纪,肯定不可能有高薪等着我。工作嘛,哪能谈喜欢不喜欢,能赚点钱就不错了。虽然目前只能从事一些基础工作,但人总要吃点苦,这是生活必有的磨难。”

但他也觉得遗憾、不甘。“相同的年纪,别人还在学校念书。要是当年没有发生那些事,我的成绩肯定会一直很好,没准我能考上重点高中,以后也能上大学。”

在12月14日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索赔近330万元,其中提起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再多的钱,也不可能让我变回以前的样子”



2022年12月,小蒋祖父到吉首市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月14日,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错案已经发生,这是既定的事实,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检方将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宜。“也希望小蒋的亲朋能多对他进行开导、引导。他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沉溺过去,要对生活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