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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阳春市中医院出生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7-21 20:51:00作者:未知

阳江阳春市中医院出生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阳春市中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一经打印,不予更改,《出生医学证明》不得私自涂改、不得剪切、不得过塑,否则证件作废无效,要妥善永久保存。

  2.若提供的有效证件与病历、首次签发登记表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我省取得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业务执业许可资格的机构出具的亲子司法鉴定意见书);

  3.因特殊情况产妇无法发起网上申领的,需要父母亲双方亲自来领出生证,工作人员会采取现场拍照留存有关影像及校验三个环节是否同一人;

  4.领证时间:①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 ②逢星期二、四(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出生证发放处(医院大门口保安室旁)办理。

  5.咨询电话:0662-7768724;行政投诉热线:0662-7768400。

本文标签: 司法鉴定  阳春市  新生儿  医学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