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相关问题解答
2023-09-01
更新时间:2023-09-01 13:38:31作者:佚名
8月31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包括哪三项?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注意: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他事项怎么规定?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施行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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