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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城区纺织服装人才补贴(清远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03 11:36:03作者:未知

清远清城区纺织服装人才补贴(清远引进人才补贴政策)

补贴内容:

1.对企业新引进且成功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发放2.5万元/人的稳岗补助,入职连续工作满6个月发放1万元,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再发放1.5万元。

2.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3.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开展自主招工,对企业自主招用新员工(未经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推荐)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500元/人的招工补贴。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且成功引进员工数量在3个月内动态维持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给予合同规定服务费用3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

4.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员工推介新员工入职上岗,对新员工连续工作满3个月的,一次性给予推介人和新入职员工各1500元/人的补贴。

5.支持第三方推荐人才。对一次性推介50人以上(含50人)成功入职企业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推介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计。

6.。支持在清院校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顶岗实习,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对学生所在院系一次性给予工作补贴。对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在清院校学生,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每人每年申领累计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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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仿宋  个月  企业  万元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