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往外血肿够十级伤残吗(外伤导致血肿怎么治疗)
2023-07-27
更新时间:2023-07-27 21:41:48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怎么确认管辖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怎么要误工费赔偿
一、如何补偿交通事故中损失的时间?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时间要求受伤人员持工伤认定证明到工伤认定机构领取损失时间。通常损失的时间包括工资部分,全责方负责赔偿。需要赔偿的具体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二、如何计算道路交通损失时间?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伤者治疗外伤造成的时间损失成本,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前来车队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时间损失造成的经济减少成本。伤者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就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确定。受伤人员因伤致残继续损失时间的,损失时间可计算至最终伤残前一天,并有机会进行伤残评定: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公安部目前正在起草《人身伤害受伤人员损失时间评定通则》,其公布后,损失时间可按其规定计算。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河北省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费收入(元、月)×误工费。
1.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补偿金额=正常劳动收入-事故伤害后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补偿金额=最近3年24年12个月总收入×误工时间,或法院所在地同类行业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在工作场所遭受工伤,比如交通事故,没必要惊慌失措,保护好现场,确保所有受伤人员生命体征正常,去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工伤标准,并携带相关证明要求赔偿损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