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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07 17:37:45作者:佚名

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

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

潍坊市有一些企业是从事海洋渔业捕捞工作,那么按照规定企业是需要取得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满足一些条件提供必要的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即可,有的市民是第一次办理想咨询关于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下面小编来详细解答。

一、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节选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十条:凡在本省登记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

2、《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第三十条:下列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

(二)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

(三)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

二、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的受理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为沿海县(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一致。

上面是关于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办理的解答,受理是在当地的农业农村局办理,不收取费用,捕鱼所使用的工具等需要符合条件,在禁渔期是不可以捕捞,违反规定是需要处罚甚至是吊销捕捞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有有效期,过期前需要延续。各位希望了解捕捞许可证其他问题可以咨询。

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收费吗

潍坊市出海从事海洋渔业捕捞的船只,一定要遵守捕捞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在远海进行捕捞的船只,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被外国扣留就麻烦了。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收费吗,今天小编辑就与大家一起来共同进行学习。

一、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要收费吗

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收费。

二、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流程

1、受理,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提出办理意见

3、审批,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

4、办结,制作并发放证件

三、潍坊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1、《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五条:……内陆水域的渔业,按行政区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条:凡在本省登记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的捕捞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3、《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第三十条:下列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

(二)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

(三)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第五十七条:国内捕捞辅助船的总量控制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捕捞渔船数量和规模相匹配,其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批按照捕捞渔船进行管理。国内捕捞辅助船、休闲渔船和徒手作业捕捞许可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规定。

海洋渔业捕捞需要在证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渔业捕捞,我国海洋也有禁渔期的规定,在禁渔期严禁进行渔业捕捞活动,一些出海捕捞的船只因为违法捕捞规定,被外国执法部门扣留。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