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有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名录调整)
2024-02-22
更新时间:2024-02-22 12:23:32作者:未知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法》保护的。俗称的三有野生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200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野生动物。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教授表示,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按照名录进行保护的,而随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逐步完善,在不远的未来,蚯蚓等一般动物或许会按照普遍保护的原则被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在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受保护动物包括兽纲88种、鸟纲707种、两栖纲291种、爬行纲395种、昆虫纲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共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所有种和另外1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