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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社保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威海社保个人查询系统)

更新时间:2024-01-03 00:42:03作者:佚名

威海社保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威海社保个人查询系统)

  威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一)经办机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发现存在应发未发待遇,可优先使用参保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发放,无法发放的,可发放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人账户按以下规定计息:

  因死亡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死亡当月;

  因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当月;

  因丧失国籍办理注销登记的,计息至丧失国籍当月。

  (三)对于因死亡原因停发待遇满一年,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未多享受待遇的,经办机构经多种渠道确实无法联系到参保人家属(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联系参保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个人账户封存于社保基金并留存个人相关信息。封存后,不再统计为参保人员。封存账户如有家属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办理。存在需追回多享受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足以抵扣的可参照执行,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不足以抵扣的不予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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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注销登记  待遇  个人账户  参保  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