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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慢病医保报销规定 咸阳慢病医保报销规定最新

更新时间:2023-09-12 23:36:29作者:佚名

咸阳慢病医保报销规定 咸阳慢病医保报销规定最新

  一、待遇报销卡的处理

  (1)“两病卡”办理:乡镇卫生院将已纳入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医保体系,办理“两病”报销卡。新筛查的“两病”患者,在镇村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纳入公费医疗保障体系,即时办理“两病”报销卡。

  (2)门诊33种特殊慢性病的处理:慢性病应按照审批流程和诊断标准及时处理并在系统中申报。对贫困人口、行动不便、特殊病例临床诊断明确的“三类人”,不降低诊断标准,由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以上医师出具诊断证明,由县级专科医师审核,按医联体管辖范围继续执行简化程序。

  二、慢性病报销政策

  (1)“两病”报销:镇卫生院50%,村卫生室60%。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患两种疾病的可累计。

  (二)3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2022年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较以往有所调整,主要有:

  起付线:类疾病起付线在800元以内,、类疾病无起付线。同时取消两个医疗机构的限制。

  报销比例:一、二类疾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三类疾病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按70%的比例直接报销。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慢性病  疾病  门诊  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