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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暖气坏了谁负责?(兰州 暖气)

更新时间:2023-10-27 14:06:15作者:佚名

兰州暖气坏了谁负责?(兰州 暖气)

  兰州市供热设施维护责任如何划分

  《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一)供热锅炉及附属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

  (二)供热锅炉房、换热站至热用户楼栋单元阀前的管网楼内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

  (三)居民用户户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四)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设施由房屋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负责。

  拓展: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采暖期内,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非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最低温度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用热合同中自行约定。

本文标签: 兰州市  用户  设施  户内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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