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特困人员认定、救助金供养金给付线上办理材料
2023-08-23
更新时间:2023-08-23 18:37:51作者:未知
宁波和樾湾购买条件有哪些?
申购条件
按照《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已覆盖至宁波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和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并设置了相应的标准。
申请购买面向本行政区域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年满28周岁的单身家庭户可以独立申请购买。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连续满10年或者申请时正常缴纳且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记录;
(二)在本市无房屋(含申请前5年内交易登记的房屋,下同);
(三)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11.5万元)。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在当地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浦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二)在本市无房屋;
(三)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家庭财产应当符合规定条件。
购买过宁波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当满足宁波市住房限购务件且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