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经济开发区教资认定时间安排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6-08 18:22:44作者:未知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2022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湖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如下:
一、申请范围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且出台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和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确定为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含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可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四、五、六大类,暂未出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但已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论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可采用政府购买培训项目的形式,整建制开展培训并实施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三、学时要求
四、申请方式
1、培训主体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职业培训主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须事先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备案手续。
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贴”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开展补贴性培训的职业培训主体,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开班备案前30天发布开班计划、提交办班备案申请、落实教学课程课时、完成评价鉴定或结业考核、推荐就业或学员反馈全流程,方可对其给予培训补贴。
2、培训个人
个人申请补贴时,申请补贴的职业(工种)、等级或项目应当与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中标注的一致。
高级工及以下的职业培训,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须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本市州已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须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其它职业(工种),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班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须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原文链接>>>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