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经济开发区教资认定时间安排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6-23 21:52:40作者:未知
近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加强城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正式印发,该《方案》提出要对申请参与佛山市城乡物流配送的车辆进行补贴,其中,普通货运车辆按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冷藏运输车不超过4万元。
补贴范围和对象:在佛山市辖区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
补贴标准:
1、普通货运车辆按每辆购车总价的30%予以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冷藏运输车辆按每辆购车总价的30%予以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报专项扶持资金:
1、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2、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仅经营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企业除外);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且与管理人员、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
5、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含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含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6、合法拥有申报专项扶持资金城乡物流配送车辆的所有权;
7、企业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现纳税违法行为;
8、企业未被纳入征信、治超“黑名单”;
9、企业自有城乡物流配送车辆符合以下要求:
①2017年—2020年期间购置,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佛山籍车辆;
②车辆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③车辆驾驶室车门两侧显眼位置喷涂企业名称、服务及监督电话,车厢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城市配送车辆外观标志标识的通知》(佛交〔2017〕498号)喷印佛山市城市配送统一标识;
④未发生过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或者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⑤自车辆购置以来一直实际承担本市城乡物流配送任务;
⑥自申领专项扶持资金年度起,三年内不得退出佛山市城乡物流配送市场。
申报时间:2021年1月31日前
申报平台:符合条件的城乡物流配送企业可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申报入口:https://fsfczj.foshan.gov.cn
申报材料:通过在线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仅经营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企业无需提供);
③管理人员、驾驶员名册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情况;
④经营场所、停车场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⑤申请条件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⑥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行驶证(含正副页);
⑦车身外观照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资料,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资料(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⑧安装、使用符合JT/T794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材料;
⑨未发生过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或者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⑩实际承担城乡物流配送任务的材料(如货单、GPS轨迹、通行证等)。
⑪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完税情况材料;
⑫市公共信用系统提供的信用记录报告或第三方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
PS:以上资料由企业出具的,须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
拓展:一图带您读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