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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7-04 21:10:45作者:未知
近日,《青羊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补贴办法》出台。
补贴办法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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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在青羊区使用燃气开展经营活动,且按《成都市非居民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合法合规(无安全和消防隐患、无违章搭建、经营证照齐全,环保达标并符合《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含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补贴标准
1.管道燃气用户
按《指引》规定要求安装非居民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按照实际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
2.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按《指引》规定要求安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报警装置的,按照实际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800元/户。
申请程序
1.由使用燃气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补贴申请表(文末下载),凭安装合同、发票(开票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安装后照片、经营证照复印件,向所在街道申报补贴。
2.由街道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票据真实性、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符合《指引》规定要求以及申请补贴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合法合规经营。
3.完成核查后,由街道汇总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之后统一上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4.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应急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审。
5.区财政局按照程序落实资金,由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转移支付至街道向用户兑付。
*补贴资金的兑付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虚假安装骗取补贴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申报时限
补贴实行每月申报、每月及时兑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相关要求
截至2022年10月31日,仍未按照《指引》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应急局牵头,联合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隐患督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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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86276869(魏老师)
成都燃气公司联系电话:96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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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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