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2024年第18批公租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名单公示
2024-08-12
更新时间:2024-08-12 14:24:37作者:未知
育龄妇女参保后,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吗?
待遇享受期内的育龄妇女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含住院分娩医疗费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定额补偿待遇。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以《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出生日期对应的城乡居保年度和对应的参保人员类别确定。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按照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所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采用当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计发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