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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贷款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5 15:58:17作者:未知

桂林贷款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桂林贷款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如果您有贷款购房,可能由于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由此产生综合所得多缴退税。注意,并非所有贷款购房都会有退税,也和贷款是否满一年无关,享受优惠的首要条件是发生的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具体可咨询发放贷款的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01、享受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02、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03、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4、扣除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本文标签: 住房贷款  贷款  住房  利息  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