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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6 11:24:27作者:佚名

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办理流程:

  第一步

  输入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第二步

  单位登录后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选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第三步

  点击“申报”进入以下页面,输入办理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完善其他参保信息,点击“确认提交”。

  

  批量增员申报

  用人单位可进行批量增员申报,通过下载模板,完善相关参保信息后,导入相应文件。

  

  批量增员模板如下: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

  结算期(每月7-10日)内,无法进行用工参保登记(增员)。期间如出现用工情况,用人单位需至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

  如果不进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在结算期间发生工伤,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相关待遇

  进入申报期(11日至次月6日)后,参保预登记不会正式生效,企业需再进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否则就是没参保)

  

  注意

  1.务必如实、准确输入合同开始日期,缴费的起始月,按照合同起始月确定(最多可前补6个月)。

  2.务必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本文标签: 参保  用人单位  批量  工伤  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