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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2-09-17 12:54:19作者:未知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苏州市区失业人员可登陆“苏州人社”微信服务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在线办事”,进入“就业创业”板块,点击“失业保险金申请”,可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