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跨省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 珠海怎么异地办理身份证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04-02 00:16:25作者:未知
一、北京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四)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六)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外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北京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审核通过的申请编码于指标配置当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指标配置。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取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进行重新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注: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在申报期间内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
(六)在窗口办理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个人在窗口办理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注1:由他人代办时,在提供以上本人证件、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上述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4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11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八)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12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申请人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申请表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
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须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注1:申请人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注2: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注3:申请人如果填报信息有误,不可在复核期间修改申请信息;可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或轮候配置结果?如何查询?
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
6月26日和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摇号,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
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摇号结果。审核通过但未取得配置指标的个人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
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公布。
(十)如何查询个人申请的有效期?
个人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申请表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申请有效期截止时,系统自动将申请再次送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更新。
(十一)如何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或轮候取得配置指标的个人,系统自动发放《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申请人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确认通知书上记载有具体的截止日期。指标所有人应当在12个月的有效期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完成车辆购置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北京个人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1.限制申请更新指标的情形
个人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当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予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2.更新指标申请数量的说明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于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是,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申请取得相应的更新指标。
3.更新指标申请时限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未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并取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2021年1月1日以后,个人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
4.更新指标申请的填报、审核说明
个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个人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个人已死亡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或下载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的更新指标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个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查看或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为指标证明文件,其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三)更新指标申请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如何操作?
个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查看更新指标申请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反馈为“审核不通过”的,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查看“申请表”,申请表下方提示有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根据提示完成修改申请等操作,并于再次提交申请后查看审核结果。
(四)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小客车的过户(转出、注销)证明。
注1:由他人代办时,在提供以上本人证件、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上述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北京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新能源小客车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申请条件
与个人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条件一致,具体规定请参考本《办事说明》第一部分“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个人不可同时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和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指标类型进行申请。
(三)配置方式
申请人提交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的,该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先后排序,轮候取得配置指标。
当年的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额度用尽后,经审核通过但未取得指标的申请将继续轮候,等待下一年度指标配额确定后,仍按照轮候的先后次序继续配置。
轮候先后次序的确定,以“轮候时间”的早晚为准,“轮候时间”的确定规则如下:
1.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2.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审核未通过后再次申请、中签弃号后再次申请、申请人主动取消后再次申请;
【例如:申请人2021年1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因故申请取消后于2021年2月20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重新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20日16︰22︰37.106】
注:个人修改注册账户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时,已填报的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会由系统自动取消。处于“审核通过”状态下的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因上述修改注册账户信息导致自动取消的,重新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轮候时间”不变。
3.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在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若取消家庭申报,再以个人身份重新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
4.新申请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重新申请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时间”按申请时间计算;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未通过,2021年5月24日复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5.延期审核通过的、延期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信息且再次审核通过的,“轮候时间”不变;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经延期审核后,2022年4月8日再次审核通过(或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例如:申请人2021年2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2021年8月20日在审核通过状态下重新申请,2021年11月8日再次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2月07日22︰16︰42.844】
(四)车辆更新
个人持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该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个人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购置新能源小客车,该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若要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应在申请更新指标之前携带车辆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总所(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所需材料以车管所要求为准。完成确认手续后,可以重新在网站或区窗口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使用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没有办理确认手续且已经申请取得新能源更新指标的,如仍需要购置普通小客车,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车辆管理总所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确认,待市指标管理机构和市车辆管理所共同将原指标作废后,申请人方可再次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五)其他有关事项
系统将自动显示出每位申请人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的轮候时间。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查看“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轮候时间相同的申请人,以系统根据提交申请先后自动成生成的“申请编码生成顺序号”(申请编码后9位数字)为依据确定先后顺序。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1.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1.1京牌小客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报废前发生变更的,或原车登记信息有误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信息更正手续,再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申请更新指标。
1.2京牌小客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后发生变更的,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外籍人员护照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更新指标,原车登记为身份证的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原车登记为军人证件的若变更为身份证和原车登记的军人证件号码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但需提供部队政治部的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2.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外籍人员护照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配置指标,居民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
3.小客车指标信息更正业务受理地点及办理时限说明
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及办公时间,详见系统首页下方“办事专栏”栏目内《小客车指标申请各区对外办公窗口》的内容。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注1: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计算在12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内,指标有效期不会因相关业务的办理而延长。
注2:如存在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其中,办理配置指标业务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办理更新指标业务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失效。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个人取得指标后,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自行查看、下载打印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需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个人,在税务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二手车发票验证、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020年12月3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