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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扬州市专业技能补贴)

更新时间:2022-09-21 13:54:17作者:未知

扬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扬州市专业技能补贴)

  扬州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的“发证日期”记载的时间为准;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证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领。

  注意:除企业单位外,机关、事业等单位职工取得的证书是不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取得证书和申领时失业保险必须为在参保状态。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2017年1月1日后取证、

  取证时是企业参保职工、

  申领补贴时也是企业参保职工。

本文标签: 参保  失业保险  职工  技能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