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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2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25 21:13:18作者:未知

甘肃省2022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甘肃省2022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2022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上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二、征集时间

  从2月15日开始,3月16日起运新兵,3月31日结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具体时间以各地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

  三、征集对象

  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嘉峪关市、金昌市、东风场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可适当征集一定比例的高中和初中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四、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

  女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五、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全省所有县市区同步组织两次征兵,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可由市州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七、廉洁征兵有关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并坚决做到:

  1.严禁私自预留、挪用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

  2.严禁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严禁各级领导和机关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4.严禁违规定兵、私自换兵、暗箱操作,不准填写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5.严禁不按要求组织公示,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

  6.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7.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等;

  8.严禁接受应征青年或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给违法乱纪人员可乘之机,在上站体检前签订《廉洁征兵责任书》,并坚决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办公室人员、接兵干部、乡镇(街道)专武干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人员、征兵体检医务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4.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5.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三)各级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部门直接查处,涉及地方人员的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