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3年北京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3-07-28 19:27:22作者:未知

2023年北京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6号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60元,二级伤残325元,三级伤残295元,四级伤残26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70元。

  三、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和因工致残五、六级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四、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本通告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五、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本文标签: 伤残  人员  工伤  用人单位  亲属  

为您推荐

2023年北京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告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2023-07-28 19:27

2023年北京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通告解读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2023-07-28 19:26

2023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通告

2022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2023-07-28 19:24

2023年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通告解读

从2023年1月1日起人均每月增加40元。其中64岁及以下享受待遇人员每月增加37元,65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2元。

2023-07-28 19:22

广州市黄埔区2023第四批人才住房分配顺序结果

7月21日,黄埔区人民政府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3年第四批人才住房分配顺序结果》!

2023-07-28 19:20

7月黄埔区单位整租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零散房源分配结果

2023年7月我区推出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102套,申请单位106个,获配租单位69个。

2023-07-28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