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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更新时间:2022-09-29 01:05:56作者:未知

扬州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可双赔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可为其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可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工伤保险与职业病民事赔偿可同时享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比如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标签: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  职业病  职工  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