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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禁养犬名单(长春禁养犬名单及理由)

更新时间:2023-10-20 18:05:43作者:佚名

长春禁养犬名单(长春禁养犬名单及理由)

禁养提示

禁养犬种数:20种

禁养区域:养犬重点管理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区域说明:

1.长春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2.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养犬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养犬一般管理区内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市、县(市)、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养犬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处罚措施: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名录中的犬种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没收犬只,并处二千元罚款。

本文标签: 养犬  管理区  重点  区内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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