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0-01 11:55:17作者:未知
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调整为:
1、门诊产前检查: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2、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最高支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1200元;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最高支付限额由700元调整为1400元;剖宫产:最高支付限额由1500元调整为2600元。
3、产假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一次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所有常见并发症,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一次生育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所有少见并发症(增加羊水过少、羊水过多两个常见并发症病种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前置胎盘、妊娠期心脏病等三个少见并发症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对既具有常见并发症又具有少见并发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并发症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4、门诊流产:最高支付限额由120元调整为200元;住院流产:最高支付限额由380元调整为500元;住院引产:最高支付限额由380元调整为1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含普通环,限价25元):最高支付限额为由80元调整100元;输(精)卵管绝育术和复通术: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