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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更新时间:2022-04-04 12:04:54作者:未知

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海口失业补助金领取

  一、领取条件

  对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新发生的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领取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每月800元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合计不超过6个月,已经领满期限的不得再次申领。

  三、领取期限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符合原失业补助金政策且未及时申领的人员,申领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文标签: 补助金  期限  参保  标准  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