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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太平街道办事处人员选拔岗位和计划

更新时间:2022-10-08 08:15:01作者:未知

河东太平街道办事处人员选拔岗位和计划

  河东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选拔“新雁”培育人员简章

  一、选拔说明

  本次选拔的人员,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体检合格后,派至太平街道辖区各村工作。

  二、选拔岗位及数量

  社区村务助理54名,社区警务助理6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选拔范围及目的

  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年轻党员等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1、力争培养为村级党组织后备人才。

  2、录取的青年人才,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3、录取的优秀人员,力争培养为村两委后备人才。

  四、选拔资格条件及范围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和团队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6月19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6、熟悉、适应农村工作,有志于献身农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可适应工作加班需要。

  7、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8、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的其他情形人员。

  附件:

  1、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选拔岗位计划表

  2、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选拔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疫情防控承诺书

  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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