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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05 03:06:11作者:佚名

海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海口城乡医保缴费

  一、缴费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三)已经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四)已经取得本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六)符合《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新增参保人员需先在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外省正常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城乡)的人员,不得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日期: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

  三、缴费标准:320元/人。

  四、缴费方式

  (1)扫描海南省农信社聚合二维码并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保费。

  (2)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微信渠道:城市服务-定位城市,进入“热门服务-社保-海南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宝渠道: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医保缴费。)

  (3)商业银行线上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具体包括:海南农信社、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及光大银行云缴费APP。

  (4)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可选择海南农信社、邮储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

  (5)到各社区和村(居)委会安装的专用POS机上刷卡缴费。

  五、重要提示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二)存钱到银联卡上并不等于参保成功,还需通过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三)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信息,请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信息再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请及时缴费,避免影响医疗待遇。

本文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参保  保费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