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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规定

更新时间:2022-10-12 09:11:25作者:佚名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规定

  泰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已取得特殊工种认定资格,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3.病退: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4.退职: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5.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已认定军转干部身份,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6.一次性支付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

  7.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本文标签: 年限  工种  养老保险  女年满  男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