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古溪中心卫生院九价预约时间+地点+操作流程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2-10-13 09:54:56作者:佚名
哪些情况属于支出型临时救助?
答:主要包括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2)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我市年城乡低保标准4倍(城乡低保标准按年度内的年初标准确定,下同);
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4倍;
原则上允许家庭拥有用于维持基本生活或生产的小型机动车(残疾人代步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等)、小型渔船或小型农机具;
其他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经市政府同意,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相关家庭财产状况按照以上标准认定。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原因,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按照应急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有关固定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已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我市有关政策享受危房改造、政府救助保险等救助赔付的,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