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东营医保门诊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鉴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14 04:46:07作者:未知

东营医保门诊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鉴定标准

  东营市呼吸系统慢性病鉴定标准

  一、门诊慢性病总准入标准

  ①诊断标准与处置指征明确;

  ②已经确诊;

  ③病情相对稳定,适合在门诊治疗;

  ④病程和治疗周期较长,需连续治疗或者长期服药。

  以下门诊慢性病在符合上述总准入标准的基础上,应同时符合其鉴定标准:

  二、具体病症及其标准

  (一)慢性阻塞性肺病

  1.提供慢性咳嗽、咳痰、喘憋反复发作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包含近一个月以来的诊疗用药情况)。

  2.现场查体有慢阻肺相应体征:桶状胸、肺部呼吸音改变等体征。

  3.辅助检查:肺功能中度以上通气功能障碍。

  肺功能:RV/TCL>35% ,FEV1/FVC<70% ;

  胸部CT(胸部X线拍片):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影像改变。

  评定标准:具备第1、2、3项可以确定。

  (二)支气管哮喘

  1.提供反复发作哮喘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包含近一个月以来的诊疗用药情况)。病史中有相应体征记录:喘憋貌、肺部呼吸音改变、哮鸣音等。

  2.辅助检查:肺功能可有肺通气功能障碍,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呼出气体一氧化氮升高( > 50ppb)。(以上多项指标,符合辅助检查中的某一项即可)

  评定标准:具备第1、2两项即可确定。

  (三)支气管扩张

  1.提供慢性咳嗽、咳痰、咯血反复发作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包含近一个月以来的诊疗用药情况)。

  2.现场查体:肺部呼吸音改变、哕音等体征。

  3.辅助检查:胸部CT可见支气管扩张表现。

  评定标准:具备第1、2、3项即可确定。

  (四)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提供慢性咳嗽、吐痰、喘憋反复发作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包含近一个月以来的诊疗用药情况)。

  2.现场查体:有慢阻肺相应体征,如喘憋貌、紫绀、颈静脉怒张、桶状胸、哕音、肺动脉区第二心音亢进、奔马律、心脏杂音、肝大、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下肢水肿等体征。

  3.辅助检查:(需具备以下辅助检查结果中至少两项)

  (1)心脏彩超:肺动脉高压、右心室肥大、右心衰竭证据;

  (2)肺功能中度以上肺通气功能障碍,RV/TCL>35% ,FEV1/FVC <70% ,肺弥散功能障碍;

  (3)胸部CT(胸部X线拍片):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胸廓疾病证据;

  (4)心电图:肺型P波、电轴右偏、右室肥大改变。

  评定标准:具备第1、2、3项可以确定。

  (五)肺间质纤维化

  1.提供慢性干咳、胸闷、喘息进行性加重病史资料(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包含近一个月以来的诊疗用药情况)。

  2.现场查体:喘憋貌、紫绀、杵状指、肺部爆裂音等体征。

  3.辅助检查:肺功能弥散功能障碍;胸部CT有肺间质纤维化影像改变。

  评定标准:具备第1、2、3项即可确定。

本文标签: 体征  门诊  病史  资料  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