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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汽车消费补贴规则(渭南汽车消费补贴规则公布)

更新时间:2023-10-12 16:48:32作者:佚名

渭南汽车消费补贴规则(渭南汽车消费补贴规则公布)

  补贴规则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等所有信息相一致。

  (2)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购车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和任一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定金、订金等)支付及其凭证的日期均在活动开展日期之内。

  (3)申领人须在渭南市电子消费券选取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一次补助,不可与其他政府补贴活动重复申领。若申领人重复申请,则活动方有权不予发放,对于已经发放的重复补贴,活动方有权予以追回。

  (4)购车补助补贴名额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渭南市电子消费券”—“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剩余额度及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名额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5)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6)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7)申请汽车消费补贴的购车人下载“云闪付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一辆汽车的消费补贴。

  

本文标签: 渭南市  机动车  人应  汽车消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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