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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开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要准备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16 03:33:19作者:佚名

聊城开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要准备什么材料?

  聊城开发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如下: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两年以内更新的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申请人及同住人个人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为单身的需满35周岁,离异的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携带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市城区内租赁私有住房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所租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半年以上工资流水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为低保的携带低保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为优抚对象的携带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携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家庭成员:申请人法定婚姻范围内人员。

  2.离异两年内有房产买卖或房产分割的不予办理。

  3.申请人户口需在蒋官屯、北城办事处(含物流产业园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满两年。

  4.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27000元。

  5.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6.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说明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7.申请家庭在本市辖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本文标签: 复印件  申请人  原件  家庭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