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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姑苏区稳岗惠企十条

更新时间:2022-10-18 00:09:16作者:佚名

2022姑苏区稳岗惠企十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鼓励外地职工留苏过节,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确保“防疫情、促发展”两不误,实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简称“姑苏区稳岗惠企十条”)。

  01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面向外地留苏职工,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区总工会通过“苏工惠”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春文创礼包4000份;向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 2000份;利用辖区文体场所及市级平台资源为外地留苏职工提供文体服务。为外地留苏职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旅“大餐”,推出新春文旅惠民系列活动。鼓励图书馆以及影院、戏院等场所推出面向外地留苏职工的优惠活动;开展外地留苏职工观影优惠活动,面向外地留苏职工发放2000张电影票。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鼓励商场、超市、大型综合体开展年货节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保供,充分体现城市温度和人文关怀。

  02鼓励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

  出台针对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保障服务行业的重点企业、单位稳岗奖励政策,鼓励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经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鼓励各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苏过春节。开展外地留苏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

  03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对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对于春节期间我区重点企业安排非苏州市域户籍职工留苏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留苏慰问补贴。对1-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市域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我区重点企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04多措并举开展技能培训

  支持我区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要及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

  05强化人力资源供给保障

  充分利用“就在苏州”“乐业姑苏”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提供求职招聘“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机构来苏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按照省内、省外交通情况分别按照1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来苏交通补贴

  06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07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线上设置预约通道,推广远程身份“电子认证”,畅通全程电子化登记渠道,确保为企服务有序有力推进。依托“12345”服务热线、“寒山闻钟”论坛平台等,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08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全力保障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对于春节期间因增加产能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服务,节日期间欠费不停电,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能力。畅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企业原材料、货物和防疫物资等的运输。

  09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企业做好离苏、返苏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10抓紧抓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既有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群众关注、易受影响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以及电力、天然气使用安全保障,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明  

  1.本措施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市域户籍在苏企业职工。“外地留苏职工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具体由主管部门确定。

  2.本措施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3.本措施所称“重点企业”是指重点规上企业、重点商超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重点企业。

  4.本措施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本文标签: 职工  企业  疫情  春节期间  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