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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证委托书办理手续(在线办理公证委托书)

更新时间:2022-10-19 07:59:17作者:未知

金华公证委托书办理手续(在线办理公证委托书)

  国内委托书公证: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 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国外委托书公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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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委托人  委托书  受托人  是指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