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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申请低保材料 荆州低保标准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21 08:11:23作者:佚名

荆门申请低保材料 荆州低保标准评审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2.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3.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4.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5.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6.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7.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本文标签: 材料  户口簿  家庭成员  户主  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