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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租房租期(湘潭公租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22 16:31:48作者:未知

湘潭市公租房租期(湘潭公租房申请条件)

  湘潭市公租房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 租金定期调整

  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申请续租。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才可以续租。

  此外,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本文标签: 租金  住房  湘潭市  一般不超过  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