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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二胎申请条件(福建南平三胎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24 03:17:38作者:佚名

南平二胎申请条件(福建南平三胎政策)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以及符合二胎政策规定条件的夫妻,可办理二胎准生证。

  单独二胎

  1、只有一孩的夫妻

  2、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3、双方或一方为本地户籍

  已有一孩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

  2、夫妻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再婚夫妇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

  4、在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少数民族夫妻

  1、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2、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3、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4、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本文标签: 子女  夫妻  少数民族  农村居民  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