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莱州市新市民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2-10-24 13:47:35作者:佚名

莱州市新市民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注意事项

  莱州市制定了《莱州市新市民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注意事项有这些:

  1.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首次就业的新市民,取消申请住房保障的收入线限制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年限限制。对符合我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原则上不纳入新市民住房保障范围。

  2.本细则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同户口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本人。

  3.本细则所称市区范围,是指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玉海街以内的区域。

  4.本细则所称人均收入,按申请家庭的可支配收入计算。

  5.本细则所称无自有产权房屋,是指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其他镇街无商品房,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6.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与其他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点击查看:莱州市新市民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

本文标签: 住房  所称  是指  莱州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