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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2-10-25 03:44:37作者:未知

山东威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

  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

  对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具体落实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

本文标签: 岗位  山东省  关于印发  政策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