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宜宾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宜宾市生育保险条例)

更新时间:2022-10-29 10:00:41作者:佚名

宜宾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宜宾市生育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及以上伤残的。

本文标签: 子女  夫妻  条件  已有  病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