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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工作可以领宁波补发的生育补贴吗

更新时间:2022-11-04 17:19:02作者:佚名

女方没有工作可以领宁波补发的生育补贴吗

  女方没有工作可以领宁波补发的生育补贴吗

  女方没有工作分两种情况:

  1、之前有工作,有缴纳宁波社保,生育后辞去工作。

  这种算离职的情况。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可由原结算的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再办理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结算手续。

  2、从未参加工作缴纳宁波社保。之前生育津贴由男方报销。

  这一种情况不能领取此次补发的生育津贴。此次补发的是女职工生育津贴,即在职女职工产假工资,未就业配偶不享受。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有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可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申领对象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分娩、产假期满后继续参保缴费,且按原国家规定产假已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还可享受30天奖励假。这30天奖励假属于《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法定产假的延长。

  也就是说,这30天奖励假也能享受生育津贴。

  申领办法

  用人单位自即日起,可携带《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原办理生育保险结算手续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发;因区划调整更换参保地的用人单位,到调整后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可以拨打12333查询)。

  1.由于此次补发涉及的用人单位及女职工数量较多,请各用人单位统一梳理全部补发人员名单后,一次性申报办理。本次补发业务没有截止时间。

  2.《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nbhrss.gov.cn)中“资料下载——社会保险下载——生育保险”下载。

  

本文标签: 产假  津贴  用人单位  社保  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