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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指代对象说明

更新时间:2023-03-15 13:17:16作者:未知

烟台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指代对象说明

  根据《烟台市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指南》:

  本《政策指南》中的新市民是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烟建住房〔2021〕8号),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市中心区首次就业的新市民,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以按程序申请住房保障。

  综合考虑新市民阶段性住房需求和政府保障能力,目前我市中心区主要提供发放租赁补贴、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长租房)等三种住房保障方式。

本文标签: 住房  市民  中心区  建设局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