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户口登记民族成份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2023-09-07
更新时间:2023-09-07 18:00:06作者:未知
一、受理依据
《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公民民族成分经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公民民族成份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纠错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若需进行民族变更,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族事务部门申请,公安机关按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逐级上报审批办理。
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母的民族成分申请变更一次。
二、办理条件
公民民族成份需进行变更的或在户籍管理过程中被错报、误登的。
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3、居民户口簿
4、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6、居民身份证
7、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如果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五、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警通
六、办理地点
各区县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