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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是什么?(附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2-11-10 17:15:24作者:佚名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理条件是什么?(附咨询电话)

  集体户入户对象: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外地户籍的各类人才,其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也未在本地购房办理个人户口转入手续的。

  所需材料:

  1.迁入人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

  联系电话:0527-84353006

  拓展内容:

  办理流程:

  1.将档案托管于市人才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2.审核迁入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3.开具落户函;

  4.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派出所——府苑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内容:

本文标签: 集体户  派出所  市人  户口  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