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宿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2-11-10 19:16:08作者:未知

宿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宿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室为55%,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为50%,详情如下:

单位起付线报销比例待遇范围单日处方限额年度限额备注
乡镇一级医院、村居卫生室(社区服务站)055%合规药费乡镇一级医院100元;村居卫生室30元300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度限额为400元
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3050%合规药费——300

  拓展内容:

  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宿迁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在宿迁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

  3、宿迁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学校及托幼儿童。

本文标签: 宿迁市  的人  限额  乡镇  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