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11月10日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二次)

更新时间:2022-11-11 12:48:11作者:未知

11月10日关于调整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二次)

  根据当前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在辖区内新增临时管控区24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范围

  大渡口区茄子溪制材二村29号;绿地城一期、二期;渝新花园1栋;跃进支路9号1栋3单元;园丁小区7栋3单元;阳光花园7栋3单元;晋愉绿岛7栋;中房那里5栋;古渡春色9栋;顺祥壹街区一楼门面玖弘副食;国瑞城3期5栋;朵力迎宾大道8栋;中交丽景9栋1单元;大堰一村8栋3单元;枫丹筱筑1期2栋1单元;革新村19栋;天泰金地广场1栋;马王街1栋20号;爱与山A区5栋;半岛逸景B组团8栋;爱与山B区1栋2单元;康田栖樾;大堰二村12栋1单元;雅居乐三期9栋。

  二、防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二)临时管控时间全部从2022年11月10日0时起算。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自11月10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六)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七)本通告与《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一)》《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二)》《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三)》《关于新增大渡口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四)》所列临时管控区域重叠的,须执行本通告防疫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本文标签: 大渡口区  单元  区域  通告  防控